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2025年度职称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25年度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15号)(附件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提示》(附件2)执行,申报人、申报单位按要求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学习、职称系统账号建立、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公示推荐上报、线上缴费等工作。现将省应急厅评审专业、材料接收、正高级盲评等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报评审专业
2025年工程系列应急管理类专业共设置1个评审专业。
二、申报评审依据
按照《贵州省工程系列应急管理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5〕14号)执行。
三、申报及缴费时间
7月1日开始申报人可登录系统上传资料;7月28日8:00至8月1日17:00申报人点击申报;省应急厅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申报人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5日17:00,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作放弃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要求,根据总体时间安排及时开展审核、公示、推荐上报等工作。
省应急厅已将上述内容维护在职称系统中,各申报人、申报单位也可登录系统查阅。
四、正高级工程师代表作盲评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政策性审查通过后,须在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学术成果中选择1篇论文、著作、译著、技术手册、培训教材、专项报告等作为代表作。代表作为word格式,正文隐去作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代表作-申报专业-标题”,并请于11月3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gzyjrs@163.com。
五、现场答辩
申报应急管理类专业高级职称的所有人员和中级转评人员需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有关职称政策文件、评审条件、继续教育要求等可到“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相应板块查阅。
附件:1.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提示
咨询电话:0851-86891520。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