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要素 |
内容 |
1 |
案由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
2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贵州省仁怀市波波贵宴酒业有限公司 |
3 |
被处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8259076267X3 |
4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胡波 |
5 |
被处罚单位/个人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椿树村石坝子组 |
6 |
处罚事由 |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特种作业人员袁仕均(电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生产部2023年7月3日5时18分至5时45分1号窖池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没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意见和负责人审批意见。 |
7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8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9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肆万元罚款 |
10 |
处罚机关 |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
11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应急罚〔2023〕执法工贸6号 |
12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