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瓮安磷矿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等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 2022-12-05 15:33 字体:[]


序号

要素

内容

1

案由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等

2

被处罚单位/个人

贵州省瓮安磷矿和Ⅰ号平硐主要负责人伍成明

3

被处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252163604199

4

法定代表人姓名

史群

5

被处罚单位/个人地址

贵州省黔南自治州瓮安县瓮水办事处小康村

6

处罚事由

1.矿山矿井通风、排水、支柱、安全检查作业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2.未见领导带班下井的月度计划完成和公示情况。

7

违反条款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

8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三)项

9

处罚结果

对贵州省瓮安磷矿合并处6万元罚款,对Ⅰ号平硐主要负责人伍成明处1万元的罚款

10

处罚机关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11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应急罚〔2022〕执法 4-1号、(黔)应急罚〔2022〕执法 4-2号

12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