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等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 2022-12-05 15:33 字体:[]


序号

要素

内容

1

案由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等

2

被处罚单位/个人

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及2号井主要负责人袁成举

3

被处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25216360101E

4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昊

5

被处罚单位/个人地址

贵州省黔南自治州瓮安县雍阳办事处北西路2号

6

处罚事由

1.2号井矿井通风作业、排水作业、支柱作业、安全检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2.2号井未按照规定公示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完成情况。

3.2号井2022年5月29日主斜坡道动火作业票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7

违反条款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8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三)项、《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

9

处罚结果

对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处11万元罚款,对2号井主要负责人袁成举处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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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11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应急罚〔2022〕执法 3-1号、(黔)应急罚〔2022〕执法 3-2号

12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