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贵州省应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电〔2025〕14号),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综合评选,研究确定了113个“贵州省应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113名“贵州省应急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均含差额)。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1月26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反映(工作时间为8:30—17:30,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电话:0851-86891868,0851-83990222
传真:0851-86891520
电子邮箱:2441844895@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35号
附件:
贵州省应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省应急厅
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6年1月19日